4、执行行为异议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四十八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民事诉讼议权与起诉权,判决书中的诉讼费承担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,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。但对于民事诉讼复议主体制度,至今为止,还没有学者深入研究过。从 法律角度而言,民诉法对复议主体制度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,有待进一步完善。 本文以民事诉讼。
回避;拘留、罚款等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;延期审理;申请顺延期限;诉讼费用的减、缓、免;自行启动再审。 2.处理有关回避和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(。民事诉讼复议主体论.pdf,小额诉讼程序可以缺席判决吗内容 所谓主体,对于法学领域来说,就是权利的享有者与义务的承担者,由人、 法其他组织组成。对法学主体的研究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刑诉级复议上级复议,重在构建其主。
来源:新兴县日报